2026年1月20日,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蓝宇数码”)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英海及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御硕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92%。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公告显示,两位股东的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含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方式及数量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数量上限(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价格下限 |
|---|---|---|---|---|
| 王英海 | 集中竞价 | 100,000 | 0.0962% | 18.12元/股 |
| 王英海 | 大宗交易 | 2,000,000 | 1.9231% | 18.12元/股 |
| 御硕投资 | 集中竞价 | 1,040,000 | 1.0000% | 18.12元/股 |
其中,王英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92%;御硕投资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4万股,占总股本的1%。若按减持价格下限18.12元/股计算,两位股东本次减持金额合计不低于约5690万元(314万股×18.12元/股)。
股东持股及减持背景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英海与御硕投资分别持有浙江蓝宇数码5,246,327股股份,各占公司总股本的5.0445%,均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两人持有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后续权益分派,属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目前已解除限售。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的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根据股东此前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18.12元/股,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
相关承诺与合规性
浙江蓝宇数码强调,王英海与御硕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曾作出承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减持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两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此前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禁止减持情形。
风险提示
公告特别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减持数量、价格,减持时间、数量及完成情况均存在变数。公司表示,王英海与御硕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蓝宇数码称,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判断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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