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取证是涉职场名誉权纠纷案件审理中的关键环节。相关取证方式需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才能在诉讼中被有效采纳。日前,《工人日报》特别邀请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法官,针对不同场景下的职场谣言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取证指引,帮助大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晓明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取证时需注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谁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布了何种谣言”,以及“该谣言对当事人造成了何种实际损害”,如社会评价降低、职业发展受阻、遭受精神损害等。
情景1 线下工作场景
首先,对于通过办公室、会议室、茶水间等线下工作场景口头传播的职场谣言,李晓明认为,这类谣言即时性较强,难以即刻收集证据,因此取证核心是固定证人证言与辅助证据。
“若当场听到谣言,应及时记录并录音,但需注意不得采取窃听、强迫等手段。此外,可以与听到谣言的同事沟通,请对方书面记录听到谣言的时间、地点、内容、传播者等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争取其出庭作证。”李晓明建议,劳动者内部投诉时应注意留痕,如保留向公司HR或管理层投诉时的邮件、书面回复等记录。
“还可以通过法院申请调取办公区域监控,同步保存因谣言受到影响的证据,如工作安排变更、绩效评价下降、精神压力就医记录等。”李晓明说。
情景2 线上工作场景
其次,对于在线工作群、朋友圈、企业聊天工具等线上工作场景,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郑佳宇表示,这类场景中的证据具有电子化、易保存但易删改等特征,取证关键在于完整固定电子数据、避免篡改嫌疑。
郑佳宇建议,劳动者可对证据进行逐条截图和全程录屏,确保截图显示群名称、发言人昵称及头像、发布时间、完整对话内容等,并且从打开APP到浏览完整谣言内容进行全程录制,以证明证据连贯性。
“此外,应保存证据原始载体,勿删除聊天记录,将其保留在原始手机或电脑中。涉及专业办公软件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司管理员申请导出数据,庭审中可能需要当庭展示证据。”郑佳宇说。
“对于重要的谣言信息,建议前往公证处做电子证据公证。公证处会全程录制取证过程,出具公证书。这类证据的效力更高。”郑佳宇表示,在取证过程中应固定身份信息,“若谣言发布者使用匿名账号,可通过HR向技术部门查询IP地址,或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录、岗位信息等证明其真实身份。”
情景3 互联网平台
最后,互联网平台也是职场谣言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在李晓明看来,通过互联网平台扩散的职场谣言具有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证据易被删除等特征,取证核心是快速固定并借助专业平台存证。
“需即时存证,如使用平台自带的分享功能生成链接。但链接可能失效,必须同时截图、录屏,录屏时需展示账号主页、发布时间、内容全文、转发/评论/点赞等数据。”李晓明说。
李晓明提醒,必要时可以使用第三方存证工具取证。“通过可信的电子存证平台,直接对网页或视频进行存证,生成带时间戳的电子证书。这类证据的法律效力较高。”
“申请平台协助取证也是有效方式之一。劳动者起诉后,可以申请由法院向平台调取谣言发布者的注册信息、IP地址等。”郑佳宇建议,劳动者应保存谣言被大量转发、评论的截图,以及因此收到的骚扰私信等,以证明损害后果。
“针对通过线上工作场景以及互联网平台传播的职场谣言,劳动者应当及时联系用人单位及相关平台,要求采取澄清、删除、屏蔽链接等合理措施,防止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李晓明表示,司法实践中,职场谣言可能涉及民事责任、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劳动者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选择相应维权方式。
法官特别提示劳动者,电子数据容易消失,发现谣言后需立即存证,避免因对方删除而难以追溯。同时,禁止使用黑客手段、非法侵入设备等方式取证,否则证据可能被排除,当事人甚至可能因取证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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