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104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6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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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会根据当前市场汇率走势和波动性预期,择机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财务风险和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运用合适的金融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财务安全性和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管理原则如下:
1、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企业财务的负面影响;
2、套期保值以真实业务为基础,以锁定收汇、付汇汇率为目标,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
3、金融衍生业务与真实业务品种相同或相近、期限匹配、方向相反、数量相当。
(二)交易金额
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及其他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场所: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银行以及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汇率波动使公司发生收入降低、成本上升、资产缩水、负债增加等损失的风险;
2、操作风险: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而导致金融衍生业务损失的风险;
3、信用风险:选定的金融衍生交易对手未能履行金融衍生业务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信用质量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4、财务风险:因配套资金规模安排不当,当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或金融衍生业务出现亏损时,由于保证金账户中资金无法维持金融衍生工具头寸,而导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目的和原则。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坚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合理管理金融衍生工具持仓规模。在交易工具的使用上严格遵循交易配比、反向对冲,平衡损益、简单性和系统性等交易原则;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强化本公司金融衍生品风险内部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办法和流程,清晰界定业务交易审批和执行层面的权责划分,严格分离内控、交易、会计核算岗位人员,确保每一笔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及代理机构,全面分析资信情况,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经营规范、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交易对手及代理机构;
4、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培训辅导,并根据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5、建立财务风险实时监控机制。公司财务部跟踪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会根据当前市场汇率走势和波动性预期,择机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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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五、中介机构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10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泉峰(中国)工具销售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龙泉、柯祖谦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6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和8,000万欧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安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安徽”)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向泉峰安徽进行增资40,000万元人民币,泉峰安徽注册资本拟由73,953.26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13,953.26万元人民币。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事项后续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安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10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内容如下:
一、聚焦汽车零部件主业,提升竞争力
公司自2012年成立以来,一直聚焦汽车零部件主业的发展,早期产品以汽车传动、引擎、热交换等传统汽车零部件为主,客户面向博格华纳、法雷奥、大陆等国际知名Tier1厂商。2021年以来,公司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利用可转债、股票等资本市场工具募集资金,新建安徽马鞍山、欧洲匈牙利生产基地,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持续提升及公司的产品转型愈发深入,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由2021年的3.24亿元快速提升至2024年的13.9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60%,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占比已过半,产品转型成效明显。公司生产的电机电控壳体组件等产品已建立技术、质量优势,持续获得头部客户定点项目。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汽车零部件主业,加大高质量订单获取力度,努力做好国内外生产基地的产能释放工作,进一步提升收入规模,保持行业竞争力;同时,优化产品工艺,提升一次合格率,精简各项费用,改善经营效益。
二、重视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一方面,通过法定媒体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及时知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今年已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07份;另一方面,积极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接待来访、举办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等多元化方式,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在年度报告、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后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现业绩说明会的全覆盖。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有效性,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公司将持续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做好上市公司价值传播,积极开展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向投资者展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业绩与发展潜力,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围绕取消监事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等事项,完成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0项治理制度的全面修订,并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持续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建设,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情况、董事的选举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改选。
未来,公司将时刻关注最新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助力公司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传达最新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内外部履职培训、定期自查、监管案例分享等多种方式,协助“关键少数”提升履职水平和合规意识。
自2019年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从未减持公司股票,并多次参与公司资本市场融资,其中2022年、2025年分别以3.58亿元、2亿元认购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以实际行动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守合规底线,通过积极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平台的合规培训,提升合规治理能力。此外,公司证券部也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处罚案例、市场动态等信息,强化“关键少数”合规意识,提高“关键少数”履职水平,共同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10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和8,000万欧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6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和8,000万欧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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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107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安徽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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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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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泉峰安徽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12月30日,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江宁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泉峰安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本次为泉峰安徽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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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江宁支行
担保的主合同:中国银行江宁支行与泉峰安徽于2025年12月30日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和1亿欧元(合计约为人民币332,681.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9.63%,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4,001.83万元和2,920.70万欧元(合计约为人民币98,150.47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105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安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安徽”)
● 增资方式及金额: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泉峰安徽增资40,000万元人民币。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安徽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向泉峰安徽增资40,000万元人民币,泉峰安徽注册资本由73,953.26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13,953.26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安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泉峰安徽增资40,000万元人民币,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事项后续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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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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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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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的主要情况
1、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对泉峰安徽进行增资,即公司以其对泉峰安徽享有的40,000万元人民币债权对其进行增资。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2、本次增资实施前,泉峰安徽的注册资本为73,953.26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泉峰安徽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实施后,泉峰安徽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13,953.26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泉峰安徽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效增强泉峰安徽资本实力,降低泉峰安徽负债率,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泉峰安徽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公司对泉峰安徽增资金额40,000万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资产、负债、当期收入、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提升泉峰安徽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但是目标的达成将受行业发展情况、投资管理能力等因素的影响,若投资未达到预期,将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泉峰安徽后续将依法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102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公司关联方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科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控制的公司)、泉峰(中国)工具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工具销售”,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潘龙泉先生、柯祖谦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以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对2026年度与关联方泉峰科技、泉峰工具销售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预计,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70万元。本次预计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确定,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独立董事全部同意以上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柯祖谦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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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为含税金额,未经审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部分根据公司授权体系,已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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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为含税金额,未经审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泉峰科技
(1)名称: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1997年9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潘龙泉
(5)注册资本:39,500万美元
(6)主营业务:研究、开发、测试和制造精密测量工具与仪器、园林机械、以锂电池或交流电作为动力的林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农业机械与工具、电动工具、手持式家用电器及相关产品;计量器具制造、计量器具修理;销售自产产品;普通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润滑油销售;技术进出口;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玩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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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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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2、泉峰工具销售
(1)名称:泉峰(中国)工具销售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0年6月28日
(4)法定代表人:潘龙泉
(5)注册资本:6,650.67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机电产品(汽车除外)、电动工具、五金工具、电子产品、测量仪器工具及其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维修、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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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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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泉峰科技、泉峰工具销售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泉峰科技、泉峰工具销售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且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可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因当地政府历史规划等原因,泉峰汽车与泉峰科技在供水及供电部门均只有一个户名,但双方水费与电费独立计量、独立核算,价格由供水和供电部门确定。
(二)公司承租泉峰科技的厂房用于生产,租赁价格参考当地市场平均租赁价格水平,租赁房产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与周边可比房产市场租赁价格基本相同。
(三)公司向泉峰工具销售因业务需要采购零星电动工具,采购价格系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截至目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