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湖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富期货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富期货武汉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6个月的监管措施。经查,该分公司存在内控管理缺陷及客户记录保存不完整等违规行为,严重危及稳健运行。
违规事项:内控管理存缺陷 客户记录保存不完整
湖北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国富期货武汉分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2MA9AJGR1X5)存在两项主要违规问题。
其一,经营场所、员工管理和互联网营销业务开展等方面的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公告指出,该分公司与外部单位合作关系密切,在独立性上存在缺陷,合规风控流于形式,上述问题“严重危及分公司的稳健运行”,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关于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控和合规制度的规定。
其二,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营销及客户服务记录,这一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关于期货公司应当完整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规定。
监管措施:责令30日内整改 暂停新开户6个月
根据公告,湖北证监局于2025年11月13日向国富期货武汉分公司送达《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11月14日收到分公司《回执》,该分公司未申请陈述、申辩。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湖北证监局作出两项监管决定:一是责令分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二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暂停其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公告明确,暂停期间届满后,湖北证监局将根据整改情况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前不得新增开户。
此外,公告提示,若分公司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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