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瞭望东方周刊
本文刊载于《瞭望东方周刊》(2025年第24期,总第947期),原题为《千年造像“妆彩争议”背后》。
文丨《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覃柳笛,特约撰稿吕佳心 编辑金明大
在积极补救受损文物的同时,如何举一反三健全保护体系,实现从“事后修复”向“预防性保护”的转变,摆脱“被事件、舆情牵着走”的被动局面,已成为文物保护领域面临的全新课题。
2025年6月14日,四川资阳安岳县石羊镇境内虎头山巅,文管员曾祥余巡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茗山寺摩崖造像(胥冰洁/摄)
河南龙门石窟、山西云冈石窟、四川乐山大佛,这些享誉中外的文化地标均属摩崖造像的杰出代表。作为在山崖崖壁上雕刻而成的艺术瑰宝,摩崖造像既是古代工匠巧手雕琢的古典艺术品,更是承载千年历史记忆的珍贵文化遗产,其庄严古朴的风貌历经岁月洗礼而愈发厚重。
然而,古代摩崖造像遭化工颜料“浓妆艳抹”的情况时有发生。2023年11月,四川南江县北魏晚期开凿的石飞河摩崖造像遭到人为涂抹破坏。造像的莲座、衣饰、头饰及手中器物被涂上大红大绿的艳丽色彩,与造像原本平实淡然的神态形成强烈反差,视觉效果滑稽诡异,珍贵文物面目全非。
2025年8月,在河南洛阳举办的石窟寺保护国际论坛传来消息,四川文保工作者经过潜心研究与反复试验,调配出适用于石窟造像的专用脱漆剂,已有8处遭不当妆彩的石窟造像成功“脱妆”修复。不过,历经妆彩的文物虽可重新“揭面”,但事件背后关乎文物保护的隐忧,仍不能被轻易忽视。
造像之“殇”
清代学者冯云鹏、冯云鹓在金石学著作《金石索》中说:“就其山而凿之,曰摩崖。”摩崖造像特指在山壁上雕刻的塑像,多为佛教造像且多以群组形式呈现,广泛分布于各类石窟之中。
古人于崖壁间开凿洞龛、雕凿尊像,观者可在崖壁外远观、入洞窟内环览,这些洞龛与尊像的核心功能是纪念与供奉。自北朝佛造像兴起,摩崖造像依托连山群峰不断发展,在魏晋奠基、南北朝至隋唐宋几度兴盛,宋元以后绵延不绝,最终形成独具特色的文物品类。
相较于其他易损毁的古器物与古文献,石质结构的摩崖造像十分坚固,耐得住时光打磨,得以矗立千年。同时,因其根植自然空间且兼具宗教文化意义,至今仍是广大信众开展民间宗教活动的重要依托,与大众的距离从未疏远,但这也为保护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石飞河摩崖造像被涂“彩妆”并非孤例。近30年来,摩崖造像在走进大众视野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新发现的惊喜与不当妆彩的惊扰。
1993年,四川安岳玄妙观的老君像经村民捐资重绘,不仅身着色彩斑斓的道袍,头顶还被绘上红色“火焰”图案;1995年,四川安岳峰门寺石窟佛像遭油漆重绘、水泥修补,2018年当地文物局核查发现,该区域13处文物点均存在“妆彩重塑、不当维修”问题;2021 年,北京市延庆区寺沟摩崖造像被人涂抹金色油漆,高饱和度的色彩非但未能“重塑金身”,反而破坏了文物原貌。
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张山营村北一处摩崖石刻(寺沟摩崖造像)被人涂抹上金色涂料,后经抢救性清洗保护,已恢复原貌(图片源自北京文博)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学者韩明等人的研究显示,国内山西石窑会石窟、磨里石窟、北梁侯石佛、杭州将台山南观音洞等多处石窟均存在现代妆彩现象,其中四川地区最为集中,共发现502处,且主要发生于20世纪80至90年代。
现代的不当妆彩对文物的危害深远。原本依托山石肌理、带着风化痕迹的造像,其天然质感被浓艳的化工油漆掩盖,砂岩的粗糙肌理、雕刻的细微纹路被厚重色彩遮蔽,失去了与山体环境的自然呼应。审美上,古人造像追求庄严古朴、空灵静谧的意境,大红大绿的高饱和度色彩与造像原本平实淡然的神态相悖,打破了宗教造像特有的肃穆感,显得俗艳凸兀。衣纹褶皱、头饰细节等艺术设计被杂乱色彩割裂,原本的比例美感与线条韵律被破坏,整体视觉呈现滑稽怪异,既丧失了文物原有的历史沧桑感,也割裂了造像与周边自然、人文环境的和谐统一。
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郭宏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川渝地区气候潮湿,摩崖石刻多雕刻于多孔性砂岩之上,化工油漆会封闭岩石孔隙,导致水汽无法散发,如同人被蒙住口鼻无法呼吸,造像本体将因此受损。”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副总工程师沈阳进一步向《瞭望东方周刊》补充:“化工妆彩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材料层面,民间使用的现代涂料、油漆的化学特性、酸碱腐蚀等方面均会对文物产生影响;二是本体层面,若岩石质地松软,油漆渗透力强,造成的损害将更为严重;三是表层信息层面,历经千年的造像表层可能存在风化层,且保留着古代雕刻技法的关键信息,这些都极易被涂料破坏。这绝非单纯的审美问题,而是对文物本体的不可逆伤害。”
观念之“转”
石飞河摩崖造像被涂色事件曝光后,网友观点呈现明显分歧。既有网友对此表示愤怒,也有部分网友不以为意,一条获得1.8万高赞的评论称“涂得挺好看的”,还有网友留言“也许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这些争议性观点,既反映出大众文物保护常识的匮乏,也隐含着一种朴素的疑问:原本色彩鲜艳的造像为何不能恢复原貌?古人可为造像妆彩表达虔诚,现代人为何不可为之?
在法律与行业层面,摩崖造像保护的核心是保存原状、维护历史信息,但在信众眼中,摩崖造像作为宗教场所,更应保持形态完整、光彩如新。石窟寺与摩崖石刻往往密不可分,河畔山崖间的佛教寺庙方寸藏幽,建筑与造像千姿百态,壁画与题刻相映成趣,构成了如梦似幻的宗教艺术空间。
学者将这种涂色行为称为“重妆”。研究表明,重妆现象在国内外石窟造像中普遍存在,我国自唐以后,五代、宋、元、明、清历代均有重妆造像的题记传世。民间重妆的核心动因是供养发愿或积累功德,通过修复佛像形态、使其“焕然一新”,既满足宗教信仰需求,也契合感官审美期待。石飞河摩崖造像事件的官方通报显示,涉事村民的涂色行为正是出于为佛像“穿衣还愿”的传统理念。
从历史视角看,古代重妆具有双刃剑属性:虽破坏了文物更早的原貌,却因多采用矿物颜料、植物胶等天然材料,形成的涂层能减少空气、水汽与岩石本体的直接接触,在客观上延缓了文物的风化、酥碱速度。但在修复技术与保护方法日趋科学化、现代化的今天,这种传统方式的实用性已完全消失。
198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将“石窟寺”与“古石刻”列为并列项,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同属受法律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在世界文化遗产分类体系中,石刻文物虽未单独列类,但在“遗址”“建筑群”“纪念碑”三大基本类型中,石质雕刻、构筑物均为重要构成要素。
2000年,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制定、国家文物局推荐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首次发行(后多次修订)。该文件参照1964年《威尼斯宪章》等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确立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十条核心原则,其中“原址保护”“最小干预”“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正确把握审美标准”“保护文物环境”等原则,为摩崖造像保护提供了明确的行业指导依据。
2025年9月,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全流程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1911年以前的彩画、灰塑原则上均应实施现状科技保护,严禁翻新古代壁画和彩塑,推进落实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
沈阳表示:“文物保护更多是对历史给文物带来的变迁痕迹的保护,不是要恢复到原来的妆彩状态,民间涂刷不属于科学保护,这需要认知上的较大转变。”
科技赋能
摩崖造像被涂色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级部门响应及时、调查迅速,科学有效的文物修复技术被积极推荐。
2025年8月,石窟寺保护国际论坛在河南洛阳举办,中国、新加坡、英国、日本等国专家学者围绕“石窟寺保护理念与实践”主题分享成果经验,多项新技术在论坛上被重点推介。其中,“中子成像技术”可精准扫描探测文物内部结构,为保护修复提供科学数据支撑;在文物数字化、识别管理、虚拟修复展示、监测检测等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也已全面展开。
2025石窟寺保护国际论坛现场(袁月明/摄)面对已遭不当妆彩的摩崖造像,我国文保领域正在构建起以“最小干预、安全可逆”为原则的科学修复技术体系,为文物“脱妆”提供了遵循。修复需结合文物材质、妆彩附着状态选择适配方式:针对涂料附着较浅、岩石质地坚硬的造像,可借助显微操作工具、超声波振动器等设备开展机械清理,通过显微镜控制操作力度与范围,减少对本体的影响;针对深层附着的涂料,可采用温和型化学凝胶,涂抹后吸附色素与黏结成分,干燥固化后剥离,降低化学腐蚀风险;精细部位可运用特定波长激光逐步去除涂料分子,同步通过红外测温、光谱分析实时监测,将岩石温度控制在安全阈值,力求保留雕刻细节与历史痕迹。
同时,修复全程融入数字化手段:修复前通过三维激光扫描、高清摄影建模建立文物数字档案,记录妆彩分布与厚度;修复中利用数字模拟辅助预判效果、调整方案;修复后搭建动态监测数据库,持续跟踪文物状态,为后续保护提供参考,兼顾修复的科学性与安全性。
近年来,我国文保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文物保护领域的付出和成效有目共睹。但在积极补救受损文物的同时,如何举一反三健全保护体系,实现从“事后修复”向“预防性保护”的转变,摆脱“被事件、舆情牵着走”的被动局面,已成为文物保护领域面临的全新课题。
困境待解
国家文物局2022年开展的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共有石窟寺2155处、摩崖造像3831处,共计598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85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3361处,另有新发现文物635处。
全国石窟寺与摩崖造像资源体量庞大、层级分布广泛,且普遍呈现“大分散、小聚集”的特征——在石刻资源富集的四川,更有“山山有大佛,村村有菩萨”的说法。这些散落在崇山峻岭、乡间村落中的文物亟须保护,却难以实现全方位管控。以四川安岳峰门寺石窟为例,1995年,佛像遭村民重绘修补后,直至2018年敦煌研究院榆林窟讲解员许鑫将好友拍摄的现状照片发至微博,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佛像得以启动科学重修。央视记者探访发现,峰门寺所在的云光村位置偏僻,从县城驱车沿狭窄山路行驶两个小时方能抵达,佛像周边甚至摆放着村民日常使用的鸡毛掸子。
峰门寺石窟保护困境并非个例,这背后更凸显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薄弱与基层管理能力的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也需明确管理责任人。但面对数量庞大、分布零散的文物资源,仅靠专业机构难以实现全面覆盖,保护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普通群众的参与。
“当前,各地虽在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等节点开展了大量宣传活动,但在形式热闹的同时,基层认知的普及仍亟待提升。我们需要让更多人了解,身边那些日常可见的遗存都是珍贵文物,需要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给予特殊对待。”沈阳表示,“要在满足民间习俗基本诉求的同时契合文物保护要求,需要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
公众文物保护观念的薄弱,其转变本就非一朝一夕之功;而基层管理能力的不足,核心根源正在于文保人才的严重短缺,这也直接造成了部分文物的粗放式管理。郭宏建议:“基层文物保护的核心难题是缺人。应增加基层文管所的专业人员配置,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基层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可与群众密切接触,既能及时发现问题,也能同步开展宣传教育,有效解决居民文保意识不足的问题。”
但现实困境不容忽视。郭宏坦言:“县一级文物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尤为匮乏,文保人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高校相关专业学生的就业选择中,市县一级基层单位远不如国家级、省级单位具有吸引力,这一问题短期内难以破解,需从宏观层面统筹发力,完善基层文保人才薪酬保障与职业发展体系,通过专项扶持、定向培养等举措引导专业人才向基层流动。”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专业文保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文物属地的民警、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可发挥跨部门协作优势,凭借响应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开展保护宣传,推动文物保护体系不断完善,这或许是破解当前困境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