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耐心协调,让我们能坐下来坦诚沟通,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最优路径!”“法官是在真正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而不是单纯办案。如果没有耐心细致地工作,这起纠纷不可能达成和解”。8月31日,兰铁中院依托多元联动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涉企工商登记行政争议,让陷入长期诉讼拉锯的企业股东各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有效破解了“一案结而多案生”的循环诉讼困局。
这起案件源于某企业股东之间的内部权责纠纷。公司有三位股东,其中两位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后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仍然不服,提出上诉。
审判团队经阅卷发现,三位股东自2018年起接连进行多起民事、行政诉讼,是典型的“诉讼拉锯战”,已消耗了当事人大量精力和司法、行政资源。公司内部股东的长期对立僵持局面,导致企业向外洽谈重大事项推进受阻,影响了企业发展。法官经研判认为,该案表面是工商登记行政争议,实质是股东之间长期积累的利益纠葛引发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如果就案办案,一判了之,深层次矛盾仍然无法消解,极易引起股东之间新一轮诉讼。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判团队决定从化解股东纠纷入手。通过逐一与股东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认真倾听每一方的诉求,细致释明相关法律法规,逐步疏导各方对立情绪。在了解公司的“事结”和股东“心结”基础上,依托兰州新区综治中心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中心,召开由公司股东、管委会、市场监管、土地征收、司法行政等多方参与的协调座谈会,引导各方立足企业整体利益,跳出诉讼对抗的思维定式,探寻兼顾各方诉求的务实解决方案。经过多轮反复协调磋商,僵持多年的股东终于放下对抗心态,达成调解共识。随后,三位股东就公司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签订了内部和解协议书,当事人撤回本案的起诉和上诉。
本次纠纷处置着眼于“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关注并解决案件背后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多元协同解纷机制的实践效能,打破循环诉讼的现实困境,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兰铁中院将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完善联动解纷工作模式,将调解疏导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延伸司法职能妥善化解各类涉企矛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李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