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6-047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9月26日,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原投资”)发起设立中原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母基金”)。基金规模为30亿元,在基金投资期限内可进行滚动投资,基金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7+3年,7年内可以滚动投资,最后3年为退出期),基金资金来源为秉原投资及公司自有资金、外部机构出资。基金采取委托管理模式,由杭州秉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负责投资管理,专项投资于4支产业子基金,重点布局科技创新产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50、临2017-004、006、017、038、临2019-059、临2020-048号公告。
二、基金延期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母基金投资总额5.76亿元,已收回资金2.48亿元。4支子基金共间接投资35个股权项目,半数以上为科技创新型企业。优质项目预期于2026-2027年集中申报IPO/上市,受IPO审核、禁售期及减持节奏以及外部环境影响,存续项目无法在母基金原定期满前完成全部退出。为保障中原产业基金正常运行和项目退出收益最大化,拟延长母基金存续期,相关延期方案具体如下:
(一)延长期限。拟延长存续期6年,自2026年9月26日至2032年9月25日。
(二)管理费安排。母基金延期期间不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压降运营成本,保障投资人收益。
(三)子基金期限。在母基金存续期延长期内,按要求履行相关延期程序。
(四)投后管理。协同管理公司持续强化投后管理,全力支持项目IPO、有序推进股权退出及资金回笼。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阅了《关于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基金延期方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是基于对行业市场环境和投资项目情况的综合研判,符合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保障已投项目有序退出,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基金延期后仍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IPO审核政策变化、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有效推动项目后续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6-046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8月26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6年9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新征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9月23日上午9:3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延长存续期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020证券简称:中原高速公告编号:临2026-048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3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 100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将在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9月21日、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306室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妍妍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邮政编码:450016
股东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