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了神市监处罚〔2026〕1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神木市农投集团国香农特产品经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等多项违法行为,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问题产品并处罚款。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神市监处罚〔2026〕168号 |
| 当事人名称 | 神木市农投集团国香农特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
| 处罚机关 |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08月25日 |
| 处罚种类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没收非法财物,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586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香自飘石磨黄芥油(规格:500ml/瓶)20瓶、香自飘亿恒花生油(规格:5L/桶)1桶;3.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石峁农香甄选绿豆粉(规格:200g*8袋)34盒;4.罚款2000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2026年7月2日,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神木市农投集团国香农特产品经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多款在售食品存在过期、标签不合规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食品采取扣押强制措施,随后正式立案开展调查,案件于2026年8月7日调查终结。
主要违法事实
经调查,神木市农投集团国香农特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存在三项违法情形:第一,截至检查当日,当事人货架上摆放的20瓶香自飘石磨黄芥油、1桶香自飘亿恒花生油均已超过保质期,上述产品过期后虽未实际发生销售,但摆上货架的行为已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该部分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合计1011元。第二,当事人经营的乡自飘陕北杂粮小米绿豆、高家堡王氏挂面蔬菜挂面两款产品存在多处标签违规问题,包括外包装未标注规格、内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标签信息标注不规范、缺少营养标签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该部分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合计6430元,违法所得2886元。第三,当事人委托第三方生产的石峁农香甄选绿豆粉,由当事人自行制作内外包装,该产品外包装无食品标签,最小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也未按规定标注委托生产企业信息,属于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当事人共购进该产品67盒,已销售4盒,货值金额合计8335元,违法所得586元。
调查过程
2026年7月2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后,依法出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所有涉案食品予以扣押。同年7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调查,围绕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同日正式立案。
7月31日,经审批,执法部门对涉案的21瓶秦谊酒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同时对其余涉案食品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8月7日,执法部门对乡自飘陕北杂粮小米绿豆、高家堡王氏挂面蔬菜挂面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当日案件正式调查终结。
调查期间,当事人配合调查并提交了营业执照、进货凭证、生产商资质证明等材料,确认了自身违法事实,并主动对问题产品进行退货、下架整改。2026年8月13日,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作出的处罚内容以及对应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针对当事人的三项违法行为,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违法情节、整改情况分别作出裁量:
第一,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货值金额较小,未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且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符合减轻行政处罚情形,最终作出没收涉案过期食品、罚款3500元的处罚。
第二,当事人经营标签不合规的乡自飘陕北杂粮小米绿豆、高家堡王氏挂面蔬菜挂面的行为,属于初次违法,满足首违不罚的全部条件:在食品经营环节、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已完成整改,依据相关规定不予处罚。
第三,当事人委托生产的石峁农香甄选绿豆粉存在标签违规问题,当事人作为委托方,需对产品标签安全负责,不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但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整改、未造成安全事故,符合从轻处罚情形,最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86元、没收34盒涉案产品、罚款16500元的处罚。
综上,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合并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86元,没收涉案的20瓶香自飘石磨黄芥油、1桶香自飘亿恒花生油、34盒石峁农香甄选绿豆粉,合计罚款20000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神木市农投集团国香农特产品经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光明,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8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第三小学西北50米(北关路北)。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神木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500万元人民币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次行政处罚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公司在食品全流程管控上存在明显漏洞:日常上架巡检缺位导致过期食品仍陈列在售,产品标签审核机制失效,委托生产环节的品控责任未落实到位。本次处罚虽未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也敲响了合规警钟,后续需全面补全食品经营各环节的管控短板,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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