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都田昌因涉及游艇停泊违规行为,被大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涉事游艇未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且临时停泊的水域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属于2026版海事违法案由清单中列明的违规情形。
本次处罚最终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都田昌 |
| 违法案由 | 游艇未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或者临时停泊的水域不符合要求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1212002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2102*******3219 |
| 处罚法律依据 |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涉及的全部核心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都田昌,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游艇未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或者临时停泊的水域不符合要求(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120024-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2102*******3219,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大连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提示广大游艇所有人及操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游艇停泊相关管理规定,在指定合规区域内开展停泊活动,共同维护水上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
综合点评
本次大连海事局针对游艇停泊违规作出的400元小额处罚,属于常规海事监管范畴内的轻微惩戒,相关主体只需按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即可完成合规整改。该处罚警示游艇运营方需严格对照《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主动在海事部门公布的合规停泊区域开展停泊作业,规避后续同类违规风险,保障游艇航行停泊全流程符合海事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