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首次修改。其中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 1. 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规定,确认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2. 修改了宪法第十条第四款,删除了原有条款中关于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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