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平等原则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这一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它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是人民民主制度下的民族平等原则的体现。
目前,中国有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这些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在教育、文化、语言文字、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享有自治权利,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