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国防和军队改革等多个领域,提出了包括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一系列重要改革措施。该决定旨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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