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0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创合汇新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标的基金”)
● 投资金额: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或“公司”)拟参与设立标的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标的基金总出资份额的5%(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的目的是依托基金管理人专业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潜在的业务合作机会。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投资在管理层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基金尚处于筹建期,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2、标的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3、标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及发生退出困难等风险;4、标的基金还存在募集失败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公司拟与其他10方投资人签署《安徽创合汇新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参与设立标的基金,占总出资份额的5%。
基金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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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上海创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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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创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合汇”)在管投资基金10只,管理规模10亿元,对外认缴出资超6.6亿元。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创合汇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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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肥市蜀山区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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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肥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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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浙江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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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徽向日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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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西霆盛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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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浙江赛豪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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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海亿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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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海创合汇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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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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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金尚未完成工商设立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设立状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标的基金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投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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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方实际持有标的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及收益分配方式
1、管理机制
上海创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
2、管理费
初始基金存续期限为自标的基金完成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之日起八年,前四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内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实缴金额的2%/年;投资期届满后四年为退出期,退出期内管理费为尚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之和的1%/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合伙企业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2次,每次1年。初始基金存续期限续延的,延长期内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
3、各投资人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利润分配
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的分配均以现金形式进行分配,以每一单一项目即退即分进行核算,每个单一项目完全退出或部分退出后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原则予以分配。合伙企业的临时投资收入与其他现金收入应当以合伙企业为整体,在合伙企业清算时进行统一核算。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后的财产,在变现并扣除相关税费、管理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后的可分配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顺序和原则进行分配。如无法变现或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可提交合伙人会议决议是否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合伙人会议就非现金分配作出有效决议的,管理人就合伙企业财产进行非现金分配。若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除具有公开市场价格的资产外,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资产价值应按照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而确定,并参照合伙协议关于现金分配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主要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投资方式:(1)对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适宜投资的非上市公司,采用市场化股权投资,包括直接持股或间接持股;(2)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下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进行的,或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必要、适当或相关的其他投资活动。
3、退出机制: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并购、被投资企业或其创始人回购、股权转让或在二级市场退出等市场化方式;(2)被投资企业清算,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清算财产获得分配。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安徽创合汇新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望江西路9号南七花园A02地块23幢2218(硅谷大厦)。
3、合伙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机关核准为准)。
4、合伙期限:初始基金存续期限为自本基金完成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之日起八(8)年,其中前四(4)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四(4)年为退出期。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合伙企业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2次,每次1年。
5、普通合伙人:上海创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出资总额: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贰亿元整(RMB200,000,000.00)。
7、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合伙人均以人民币认缴出资,且以货币方式出资。除非合伙人会议作出特别决议,各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在实缴出资期限前完成出资。
8、实缴出资及期限:
(1)首期实缴
就任一合伙人而言,分三期实缴出资,各期比例分别为30%:30%:40%。
(2)后续实缴出资
在合伙企业将当期实缴出资额的80%或更高比例的金额用于经营活动之后,并有确定投资项目完成基金投资决策流程后,可要求各合伙人缴付下一期出资。
9、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和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伙人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11、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其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目的是依托基金管理人专业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潜在的业务合作机会。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基金尚处于筹建期,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
2、标的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标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及退出困难等风险;
4、标的基金还存在募集失败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标的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