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0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一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营运资金,公司拟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以公司拥有的部分煤矿生产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为标的物出售给浙银金租,并同时租回使用。租赁期内,公司按约定向浙银金租支付租金,并保留租赁物的使用权。本次租赁本金为人民币5,260万元,用于支付公司设备款,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本次融资租赁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各期租金支付日期为还款当月的15日,租赁期限24个月,还款来源为公司的经营性销售收入。租赁期满后,在公司付清全部租金及相关款项后,公司将以人民币100.00元(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象征性价格)的名义货价回购租赁物的所有权。本次融资租赁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夫妇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高效推进本次融资租赁服务,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