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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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03: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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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访网数据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发布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该办法明确了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授予与归属程序、各方权利义务、特殊情况处理及会计处理等核心内容。根据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核心决策方面,公司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董事会是执行管理机构,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授予程序上,计划经上海市国资委批复且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关键数据方面,根据Black-Scholes模型测算,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股份支付费用估计约为2,271.98万元。该费用将在2026年至2030年的限售期及归属期内进行摊销,具体年度摊销额预估分别为780.99万元、851.99万元、435.46万元、189.33万元和14.20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该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时间节点上,办法规定了激励对象名单的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会审议前5日需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若激励对象出现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重大违法违规、丧失任职资格等特定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失效。

影响范围涉及公司治理与人才激励。办法明确了在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公司情形变化,以及激励对象发生离职、职务变更、违法违规等个人情形变化时的处理原则,保障了计划的规范运作。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并明确了在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况下,激励对象需返还已获权益。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形成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以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确保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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