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公告
记者从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整体效能,提升社保经办“一站式”服务功能,自2026年1月12日起,无锡市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业务由无锡市社保中心驻各区办事处按辖区经办(其中建筑工程项目按项目所在地,其他单位按照单位注册地)。
无锡各区社保办事处
无锡市政务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业务和无锡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工伤保险咨询业务由各办事处承接。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待遇申请仍按原渠道受理。广大市民有疑问可咨询电话81880505。
据悉,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事项包括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待遇、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先行支付相关待遇和工伤死亡待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