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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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捕获440多只动物卖给饭店老板# 法院:4人均判刑!】此前,江苏扬州,被告人罗某、陈某、沙某在网上购买猎捕工具,先后在多地野外狩猎,捕获了440余只陆生野生动物,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獐5只。得手后,罗某等人将这些“野味”贩卖给饭店经营户张某,销赃金额共计47810元。张某收购后再对外出售供人食用,共计5477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陈某、沙某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1年2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此外,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庭判令四名被告人赔付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金168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