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案最新进展:被告人易某华已提出上诉,此前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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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4: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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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备受外界关注的“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 有新进展。据澎湃新闻,2026年1月5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李海玉处获悉,目前,被告人易某华已提出上诉。

易某华落网时照片

1992年12月22日,湖南籍男子易某华因工资纠纷和同乡李某祥发生矛盾,随后在广东湛江雷州市迈车坎村小学把李某祥的9岁儿子李某平带走,李某平从此下落不明。1993年2月19日,一具男童遗体在迈车坎村附近的甘蔗林被发现,经李某祥等人辨认,死者是李某平。法医作了尸检后,将李某平遗体交由家属处理,后遗体被埋在附近公路边。

2020年5月,此案的嫌疑人易某华落网后,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曾对外发布消息称“成功侦破一宗27年命案积案”。2021年2月,广东湛江市检察院对潜逃27年的嫌疑人易某华作出不起诉决定。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因该案关键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尸检鉴定及现场提取的作案刀具均已缺失,无法补正;且彼时无法证明甘蔗园发现的尸体就是李某平。因此认定易某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海玉不服湛江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又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2022年1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回复称,本院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本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被害人李某平的犯罪事实,易某华构成故意杀人罪。决定撤销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将案件移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2024年11月1日,该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2025年12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易某华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某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李海玉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会向湛江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针对被害人家属的抗诉申请,2025年12月28日,广东湛江检察院作出《抗诉请求答复书》显示,该院认为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来源:澎湃新闻、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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