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市监处罚〔2025〕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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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22日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 第四十六条|《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 / 第二十八条 /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 / 第三十二条 / 第五项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