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张谨 史文丽)“赔偿金我们拿到了,孩子通过心理干预与及时治疗正逐渐恢复正常生活,我也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近日,郑某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综治中心心平气和了许多。
2025年4月,郑某15岁的儿子小杰(化名)与其他4名未成年人打台球时发生争执,被围殴致骨折。经鉴定,小杰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查明涉案人员中有两人因案发时不满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刑事追责;另有两人已满16周岁,于是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回民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两人虽已达刑事责任年龄,但综合考量两人为在校学生,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小,且具有家庭监护和社会帮教条件等因素,于5月21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但郑某难以接受这一结果。“孩子被打伤,打人者没被抓起来,我们心里不服!”郑某遂持续向多部门信访。对此,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启动检察机关三级联动机制,统筹开展工作,并由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牵头对接未检部门,将案件导入综治中心,通过“政法委牵头负责、综治中心组织实施、多部门协同联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小杰的治疗费用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拿不到经济赔偿也是郑某重复信访的原因之一。”承办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走访,摸清郑某家庭状况、思想动态及小杰的康复情况。随后,检察机关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小杰申请司法救助金,并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此外,回民区综治中心协调组织“多方会诊”,坚持“多条腿走路,一站式化解”,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开展释法说理。
一次次上门走访、一遍遍释法说理、一回回真情沟通,郑某心中的疙瘩渐渐解开。4名涉案人员家属共同赔偿小杰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并真诚道歉。2025年9月12日,检察机关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对已满16周岁的两名涉案人员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6个月考验期;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两名涉案人员责令其监护人加强管教,公安机关对相关涉案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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