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杰 通讯员江小春 肖苏衍)“谢谢你们的监督与指导,目前我们公司已通过网信部门合规备案,今后一定以此为戒,审慎重启功能……”近日,负责办公楼宇物业管理的某公司向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送来检察建议回复函,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我只是来送份文件,为何非要录人脸?”2025年6月,《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自愿同意”“最小必要”红线。但江北区某核心商圈一甲级写字楼仍将“刷脸”设为访客唯一通行方式,引发群众质疑。
据了解,该写字楼管理方某公司为提升管理效率,开发专属小程序,要求所有访客必须录入人脸信息方可通行。这一“一刀切”措施让不少访客对信息去向、储存时长忧心忡忡,相关诉求最终流转至检察机关。
7月,江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技术部门开展全面调查。办案组实地体验访客流程,录制强制刷脸场景,并通过技术手段固定小程序后台数据,形成从信息收集、隐私条款到数据存储的完整证据链。经查,某公司存在强制采集人脸、逾期保存信息、后台管理失序等违法情形,存在数据泄露高风险,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人脸识别是便利手段,但不是必选项,企业追求管理效率,绝不能以牺牲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承办检察官表示,这种“轻保护、重效率”的做法,正是当前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突出问题。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江北区检察院联动网信、住建、属地街道协同治理,推动个案查处与物业行业专项治理同步推进。同时就企业管理隐患制发检察建议,明确要求提供书面登记、二维码验证等替代方式供访客自主选择,完善信息存储管理机制,建立管理员账号违规追责制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某公司迅速响应,立即停用人脸识别功能,增设身份证登记、企业邀约、临时通行码3种替代方式,并及时升级服务器安全防护系统,构建“当日采集—次日脱敏—7日删除”数据管理机制。此外,该公司所属集团启动全国20余家办公楼宇问题整改,构建“最小必要采集+全流程加密+定期审计”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累计清理存量敏感信息30余万条,并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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