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科创板“1+6”改革举措又一项成果落地。
12月26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以下简称“《指引》”),支持正处于大规模商业化关键时期的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登陆科创板。
受访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指引》的发布是资本市场提升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的有力举措,为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发行上市提供了通道。在资本市场助力下,以商业航天为代表的未来产业,将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和国家竞争力提升。
《指引》细化四方面规定
2025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1+6”改革),明确提出支持商业航天等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政策发布后,多家火箭公司陆续提交IPO辅导备案。
上交所《指引》的发布,为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发行上市提供了通道。商业航天领域上下游企业、已形成一定规模收入的商业火箭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用多元包容的上市标准登陆科创板及其他多层次市场板块。
结合商业火箭领域科技创新实际情况和生物医药领域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审核实践,《指引》就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作出细化规定。《指引》共14条,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细化明显技术优势要求。明确主营业务为“商业火箭自主研发、制造及航天发射服务”,更加看重发行人的“硬科技”属性。要求企业需在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基础上具备明显技术优势或重大突破,关注核心技术产品以及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情况,以及运载能力及一箭多星能力等关键指标。对于承担国家任务、参与国家工程项目的商业火箭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二是明确阶段性成果内容。要求企业“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的阶段性成果”,且后续在技术方面不存在影响承担发射任务的重大不利事项。
三是规定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要求企业在商业火箭的研发、制造过程具备相关承研承制资质,在商业火箭发射前应取得发射许可。
四是明确市场空间具体要求。要求商业火箭企业排名靠前、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取得相关市场主体的较高认可。发行人的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应该有清晰的目标市场,相较于竞争对手具有先发优势,在研发进度、关键指标等方面位于行业前列。发行人应当为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从技术验证到规模运营制定清晰明确、切实可行的商业化安排。
资本要素有望加速向商业航天集聚
业内人士表示,商业火箭研制及发射业务作为商业航天中游核心环节,承担“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职能。受到产品技术复杂度高、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商业火箭企业正处于大规模商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亟须发挥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
“《指引》明确支持商业航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为处于成长期、资金需求强、尚未完全释放业绩的企业打开了重要融资通道。”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于耀对记者表示,这体现了资本市场在提升制度包容性与适应性方面的主动作为,也是服务“十五五”期间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培育的务实举措。
于耀认为,随着这一通道的打通,资本要素有望加速向商业航天集聚:一方面可有效缓解企业在产能爬坡与工程化验证阶段的资金瓶颈,推动关键技术加速迭代、尽快缩小与国际领先水平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将以火箭为牵引带动先进材料、精密制造、测试验证等上下游协同升级,进而让自主可控的“太空运力”真正成为航天强国建设的坚实底气。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以《指引》发布为契机,着力推进符合《指引》标准的商业火箭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更大力度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展,持续提升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编辑:夏欣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