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息 深圳证监局于2025年11月11日发布公告,对深圳昊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昊业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反映出其在管理和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多项违规行为遭监管点名
深圳证监局指出,深圳昊业资产的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期限与流动性错配:公司个别基金存在与底层投资标的期限错配及流动性错配的情况,这可能增加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风险,对投资者利益构成潜在威胁。
交易人员管理失当:部分基金的交易由非本公司从业人员负责,这违反了内部风控和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可能导致交易决策不规范或利益冲突。
投资层级违规:个别基金的投资层级不符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可能涉及过度嵌套或投向限制领域,违背了私募基金投资运作的合规性原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疏漏:对部分投资者出具的资产收入证明审核不谨慎,反映出公司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环节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未能有效识别合格投资者。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的规定。
监管出手:出具警示函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昊业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是证券监管机构对市场主体轻微违规行为采取的一种行政监管手段,旨在提醒其规范经营,防范风险。
公告同时明确,深圳昊业资产如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行业警示意义
此次深圳昊业资产被处罚,再次凸显了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行业合规运营的严格要求。业内人士指出,期限错配、人员管理、投资层级及投资者适当性是私募基金监管的核心关注点,相关机构需引以为戒,全面自查整改,切实履行“卖者有责”的主体责任,维护私募基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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