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证券代码:920946)12月25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宁夏森萱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森萱”)涉及的污染环境罪案件已收到法院判决。宁夏森萱被判处罚金50万元,该罚金与其已缴纳的90万元罚款折抵后无需再行缴纳;公司安环部部长黄雄虎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已缴纳)。
公告显示,宁夏森萱系森萱医药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农药医药中间体氟乙酸甲酯、氟乙酸乙酯等产品,属于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案件起因于2024年2月,当时宁夏森萱所在园区污水排放管道冻裂,时任安环部部长黄雄虎为处理废水,通过中间人以320元/吨的价格将约150吨未经处理的废水交由他人处置,后被直接倾倒至原石炭井一废弃学校院内,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公私财产损失857,897.97元。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25年6月19日对宁夏森萱及黄雄虎提起公诉。
森萱医药在公告中表示,宁夏森萱已于2024年7月完成整改并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最新审计数据,宁夏森萱最近一期营业收入为3,214.33万元,净利润为-1,144.41万元,分别占森萱医药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98%和9.25%。此次判决罚金在与已缴罚款折抵后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加强合规管理,夯实环境保护和安全基础管理。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案件受理日期 | 2025年6月19日 |
| 判决日期 | 2025年12月23日 |
| 涉案废水数量 | 约150吨 |
| 造成财产损失 | 857,897.97元 |
| 宁夏森萱处罚结果 | 罚金50万元(与已缴90万元罚款折抵后无需再缴) |
| 黄雄虎处罚结果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6万元(已缴纳) |
| 宁夏森萱营收占比 | 5.98% |
| 宁夏森萱净利润占比 | 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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