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上海金浦二期智能科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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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2023年6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参与投资上海金浦二期智能科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上海金浦二期智能科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12,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3-031)。
2025年3月,公司收到本基金管理人通知,本基金已募集完毕并完成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更新及工商变更登记,认缴出资额合计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07)。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本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公司同意本基金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并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本基金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7年,前4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退出期。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机会等因素,本基金拟将投资期延长6个月,变更为4年6个月,基金退出期相应缩短6个月,基金整体存续期不变。投资期延长期仍按照原退出期的管理费计算方式收取,不会影响既存合伙人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基金延长投资期后,基金整体存续期不变、管理费原有的计费方式不变,未额外增加公司成本。本基金拟延长投资期的事项预计不会对基金的后续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以上事项需通过本基金合计持有超过百分之七十五(75%)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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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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