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程(维权)(002168)12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智能电气”)与高斯新能源汽车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等被告的7144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裁定移送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截至目前,受移送法院尚未开庭审理,该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据公告披露,该案件源于2025年4月惠程智能电气提起的诉讼。彼时,惠程智能电气就与高斯新能源汽车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被告一)、陆仁芳(被告二)、朱炳泉(被告三)的买卖合同纠纷,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包括:被告一支付合同款项7137万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暂计2万元;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共同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5万元及案件全部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涉案总金额合计7144万元。该案原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5)渝0120民初4166号。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渝0120民初4166号之一,裁定“本案移送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且该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关于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公告明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除前期已披露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ST惠程表示,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款项类型 | 金额(万元) |
|---|---|
| 合同款项 | 7137 |
| 迟延付款违约金 | 2 |
| 律师费 | 5 |
| 合计 | 7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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