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45,证券简称:国光电器)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开户机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旨在规范公司8.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与合规。
协议背景与资金规模
据公告披露,国光电器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25亿元(82,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可在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在方正证券上述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本次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无重大差异,明确了公司(甲方)、开户机构(乙方)及保荐机构(丙方)的权责义务,重点条款如下:
资金使用范围严格限定
专用结算账户资金仅限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证券投资或其他用途。产品到期后资金需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续期,并通知保荐机构。
多层次监管机制保障安全
协议生效与终止条件
根据公告,三方监管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销户之日终止。若保荐机构变更,公司需在协议终止后1个月内与新保荐机构及开户机构签订新协议并公告。
此次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国光电器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合规性与安全性,通过明确各方权责与监管流程,为资金保值增值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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