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维权)12月19日公告,因项目长期未按约定进度推进且未能实现投产、公司未能履行义务将首笔资金人民币1.5亿元汇存至项目资金专用账户等,梧州市人民政府要求退还的财政补助及扶持资金合计人民币5.1亿元;公司需依补充协议汇存至项目资金专用账户的首笔资金人民币1.5亿元,并已产生违约金人民币1,365万元(后续违约金仍可能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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