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035,证券简称:精创电气)于2025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其中,核心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1.1亿元调减至7998.60万元,调减幅度约27.3%。
募集资金基本概况
据公告披露,精创电气于2025年1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44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10元,募集资金总额1.7496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2997.99943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986亿元。该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确认,并已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投项目资金调整具体情况
公告显示,公司原《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75亿元,但实际募集净额1.44986亿元低于该计划。基于此,公司决定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调整资金分配。
具体调整如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原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
| 1 | 核心产线智能化升级 改造项目 | 11,224.92 | 11,000.00 | 7,998.60 |
| 2 | 智能仪表研发中心及 冷云平台建设项目 | 6,713.50 | 6,500.00 | 6,500.00 |
| 合计 | 17,938.42 | 17,500.00 | 14,498.60 |
从表格可见,“智能仪表研发中心及冷云平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仍为6500万元;而“核心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拟投入金额从1.1亿元调减至7998.60万元,调减3001.4万元,调整后金额占实际募集净额的55.17%。
调整原因与影响分析
精创电气表示,本次调整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告强调,调整后将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项目正常建设、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与各方意见
该调整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称,调整事项符合监管要求,未损害股东利益,一致同意该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亦出具核查意见,认为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规,无异议。
精创电气董事会表示,后续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市场人士认为,本次调整体现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慎态度,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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