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江西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新余欢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余欢瑞资产”)因旗下私募产品违规运作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部门指出,该公司管理的“欢瑞朴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欢瑞朴锐1号”)在2025年3月、4月期间存在基金总资产占净资产比例超过200%的情形,且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整,违反多项监管规定。
基金杠杆比例超限 未及时整改成主因
根据江西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新余欢瑞资产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出现明显合规漏洞。具体来看,其旗下产品欢瑞朴锐1号在2025年3月至4月期间,基金总资产与净资产的比例持续超过200%,这一指标远超合同约定及监管要求,但公司未能按规定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监管部门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三条第(九)项、《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这些条款均明确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需严格控制基金杠杆水平,确保资产运作符合合同约定及监管标准,维护投资者资金安全。
监管出手警示 要求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针对新余欢瑞资产的违规行为,江西证监局依据相关法规,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该违规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合规运作的严格要求,尤其是对杠杆风险控制的高度重视。
监管部门同时要求,新余欢瑞资产需切实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则学习,提升合规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江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此外,新余欢瑞资产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行业警示:私募需严守杠杆红线
此次新余欢瑞资产被警示,再次为私募行业敲响警钟。私募基金作为高风险投资产品,杠杆比例的合理控制是防范流动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监管部门近年来持续强化对私募领域的合规监管,尤其是对杠杆运用、信息披露、资金安全等环节的检查力度,旨在压实管理人责任,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对于私募管理人而言,需将合规风控置于业务首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监管要求运作基金,避免因杠杆失控、操作违规等问题引发风险事件。此次监管措施也释放出明确信号:任何忽视合规底线的行为都将面临监管追责,行业生态将进一步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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