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12月14日讯 (记者 杨威)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助推自治区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区近日出台《自治区本级陈列展览项目预算支出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支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聚焦自治区本级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等场馆新建或改造的常设陈列展览项目,明确项目预算包含基础装修费、陈列布展费等六大类核心内容,并清晰划定各项费用的支出边界;配套制定6张标准化表格,详细列明项目特征、计算基准、工程量等填报要素,解决了项目单位“报什么、怎么报”的实际操作难题。
《标准》的出台,不仅填补了自治区陈列展览领域预算支出规范的空白,更构建起“分级管控、全流程规范”的支出标准体系。“下一步,我们将以《标准》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经营机制,为推广内蒙古文化品牌和推动全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贡献财政力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