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中国气象局召开《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工作汇报会,总结前期进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绍员出席。
《预案》于2009年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成为国家专项应急预案之一。近年来,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亟须修订完善《预案》。聚焦《预案》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补充细化,对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修改,将为依法有序高效做好气象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
会议指出,《预案》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举措,是总结气象防灾减灾实践经验和回应社会期盼的迫切需要。中国气象局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前期广泛调研,通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组织专题研究等,高效推进修订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中国气象局新“三定”规定要求,以发展的眼光和思维,进一步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织体系建设。要聚焦主责主业,完善风险防控、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强化衔接协同,广泛征求意见,全力推进《预案》修订工作。
(作者:王畅 责任编辑:张明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