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审理已久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因在公共场合投放有毒物质氟乙酸钠,导致9只宠物犬中毒死亡,被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本案发生于2022年9月,是北京市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件。当时,北京一位市民饲养的一只宠物犬在朝阳区畅颐园小区内遭人投毒致死,经由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同日共有11只宠物犬在该小区中毒,其中9只不幸身亡。半个月后,投毒者张某被警方抓捕归案。此次一审宣判,距离张某犯下相关罪行已经过去了3年多时间,距离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本案也已超过2年。
警方立案告知书 图片来源:封面新闻这起事件自发生以来,已经多次引发舆论关注。许多人代入受害宠物饲主的心境,对张某蓄意毒杀动物、伤害他人感情的行为倍感痛恨;更多人则担忧张某的所作所为可能造成更严重的风险,导致更多动物乃至人类儿童无端受害。基于这些观点,呼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张某刑事责任以伸张正义的声音,在网上随处可见。不过,此次法院一审判决后,也有部分网民认为,张某仅毒死动物就获刑4年,未免判罚过重。另外,还有较为极端的声音表示:考虑到当下不文明养犬现象仍然较为普遍,类似张某这种投毒行为可以起到所谓的“警示作用”,因此“情有可原”。
从法理上看,张某的行为为何可以认定为犯罪?其恶劣性质在于何处,又是否可以用上述理由抗辩?对此,我们不妨参考法律界专业人士对一审判决作出的解读。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张某在小区草坪、单元楼门口等公共区域投毒,即便初衷仅针对犬只,因毒物可能被未成年人误食、污染公共环境,危害不特定多数人安全,根据刑法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一罪名在法理层面属于“危险犯”,无需实际造成人员伤亡即达立案标准,起刑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综上所述,法院判处其4年有期徒刑程序正当、法律依据充分。
当前,我国法律并未对毒杀动物的行为作出专门规定或是将其入罪。有关部门处置此类案件时,一般都是以侵害他人财产权或危害公共安全为由,对作案者加以惩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此类案件的恶劣后果能被忽视。以本案为例,那些被毒死的宠物犬的主人,失去的不仅是与宠物犬价值相当的财产,更是陪伴他们多年、近乎家庭成员的伙伴,这种伤害恐怕难以用“财产损失”所能概括。
本案作为北京市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件,其意义已超出个案本身。它提供了一个更为明确的法律边界,让所有人认识到,针对宠物的蓄意投毒,也有可能构成触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本案的审理过程与一审判决,也为北京市乃至全国各地其他遭遇类似伤害的受害者提供了一条清晰的法律路径,让他们能够更有底气地依法维权。
该市民饲养的宠物犬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当然,必须承认,现实中确实存在部分不文明养宠现象:遛狗不牵绳、随地排泄不清理、饲主与邻里沟通不足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养宠者与其他人之间的矛盾,使一些原本可以通过沟通解决的问题被不断放大。长远来看,这些不文明养宠行为不仅影响公共秩序,也可能将宠物置于风险当中。对此,社会各界还应形成合力,推动文明养宠风尚的形成,并完善管理方式,让不文明养宠者寸步难行。但无论这些现实矛盾多么复杂,都绝不能成为任何人诉诸暴力、以投毒方式“自行解决问题”的借口。毒物一旦进入公共空间,就脱离了个人意图的控制,受害的可能不仅是动物,也可能是包括儿童在内的每一个普通人。
目前,本案仍处于司法程序之中。张某当庭提出上诉,受害饲主也表达了希望检方抗诉的愿望。案件未来将如何发展,仍需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但可以期待的是,随着社会对相关议题关注度的提升,本案最终的司法裁决能够在事实与法律的基础上,回应公众对正义的期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