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62,以下简称“五方光电”)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此次修订核心在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公司章程多项条款及23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调整监事会职能,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
根据公告,五方光电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主要基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点调整公司监督架构。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等。
除监督架构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重要修订内容还包括:
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比
| 修订内容类别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法定代表人职责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明确法定代表人履职法律责任,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 股东权利义务 | 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监事会行使监督职权 | “股东大会”统一表述为“股东会”;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义务条款,要求其维护公司利益,质押或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规定 |
|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等专门委员会 | 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会决议涉及财务资助等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股份转让与质押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 表述调整为“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明确发起人股份锁定期规定,删除“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条款 |
23项公司治理制度同步修订,12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五方光电同步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系统优化,涉及修订、制定共计23项制度,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
具体来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12项,主要涉及股东会、董事会运作及重大交易管理;其余11项制度(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公告显示,此次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相关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后续安排:修订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方光电表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将在后续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市场分析认为,此次五方光电取消监事会、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是对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积极响应,有助于提升决策与监督效率,进一步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公告中强调,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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