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陈禹橦,女,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参加工作以来,陈禹橦始终奋战在刑事办案一线,曾参与办理一批疑难复杂、关涉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大要案。先后获评“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模范检察官”“首都劳动奖章”“第十一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25年度法治人物”等荣誉。
在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陈禹橦身上,有许多“光环”:市文科状元、清华大学本硕毕业生、“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模范检察官”、“2025年度法治人物”……纵然如此,她还是会有意识地和聚光灯保持距离。她说:“当人站在聚光灯下时,总是会下意识地美化自己的过往。而聚光灯下只是一瞬间,人生的路还有很长。”
在检察机关工作的15年,陈禹橦始终奋战在刑事办案一线,参与办理了一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大要案,带领团队撰写多个办案指引,编发多批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和白皮书。与此同时,她还先后参与编写了6部实务书籍,发表专业论文30余篇。
无论是实践办案还是理论研究,陈禹橦好像都很“卷”。但在成为“卷王”的背后,是陈禹橦长期以来对“做到最好”的追求,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学细悟笃行。她说:“很多时候自己做某件事,并不追求什么结果,我只是希望既然做了就做到最好。”
扣好第一颗扣子
陈禹橦选择到检察院工作,实属机缘巧合。研究生毕业后,陈禹橦也没有什么规划,看那一年检察院招人多,就报考了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刑事检察相关岗位。
陈禹橦说:“我来到检察院工作非常偶然,但我也认为,一个人深思熟虑之后的选择,未必一定意味着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可能误打误撞,恰恰成了最好的选择。”如今回首当年自己的选择,陈禹橦觉得,择一业,爱相随,坚守初心,从未后悔。
进入检察院后,陈禹橦成为一名书记员,和另一名书记员共同承担了全处10余名案件承办人的协助办案工作。复印、打印,给卷宗归档、编页码,制作提票、换押证等各类法律文书,还需要陪案件承办人提讯、询问、开庭并进行记录等。
陈禹橦说,当书记员那段时间她收获很大。跟着不同的案件承办人处理工作,他们的工作习惯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
陈禹橦举了个很小的例子:她有个工作习惯,会在案件办理的每个时间节点,例如起诉、开庭后,立即将该案件相应的文书查缺补漏后归档。这是她当书记员时从一位案件承办人那里学到的好习惯。
“很多人会说,等到案件完全办结了再来归档不行吗?但我觉得及时‘存档’可以让我不用在其他时候老想着这个案子,不会因为分心而干不好别的事情。这种及时‘存档’的习惯,其实应用在别的工作中也很有效。”陈禹橦说。
而让陈禹橦至今受益匪浅的另一个习惯是,在写审查报告的证据分析时,不仅仅给结论,还要给论证过程。她当书记员的时候,有位案件承办人写审查报告里的证据分析部分时,都会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分析论证哪些证据证明了什么、存在哪些矛盾证据以及如何排除合理怀疑等。陈禹橦认为,这个分析过程是最见案件承办人功力的,这部分证据分析,是认定案件证据确实充分,进而确保法律适用准确的关键。
陈禹橦说,她一直很庆幸,在刚工作时遇到了众多非常优秀的“师傅”,他们的办案习惯长久地影响着她,让她“扣好了第一颗扣子”。
遇到困难不要慌
初入职时,陈禹橦跟的“师傅”有很多。有次,一位“师傅”临时收到了一个他从未办过的新类型案件,但他没有直接打开卷宗,反而开始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并调取了院里此前办理的同类型案件材料,和陈禹橦一起分析讨论。
陈禹橦说:“办案总会遇到没办过的案子。师傅用自己的行为教会了我:第一,遇到困难不要慌;第二,不要张嘴就问,最重要的是自己去学。”
2013年,陈禹橦开始独立办案,2019年被任命为员额检察官。近年来,她先后参与办理了一系列大要案。在啃这些“硬骨头”案件时,陈禹橦一直遵循着当年“师傅”的办案模式。
“作为专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检察官,我面对的经常是各种新型复杂的经济关系、金融背景。正是这个案子建立的办案习惯,让我习惯于自己去学习探索。只有提前深入了解其模式、框架及特点,才能抽丝剥茧地梳理出案件事实,搭建起有逻辑的证据体系。”陈禹橦说道。
2019年年底,陈禹橦接手了一起“对赌收购型”合同诈骗案。当时,北京地区还没有“对赌收购型”合同诈骗案先例,罪与非罪争议很大。
为了弄懂案件事实,陈禹橦决定先学习什么是对赌收购。她恶补了许多民商事法律知识,对着CPA(注册会计师)教材、审计准则一点点学,还关注了很多相关的微信公众号,成天“泡在”各种对赌收购案例中,逐渐摸清了一般的对赌收购流程,进而摸清被收购公司是如何实施欺诈的,最终成功指控犯罪。
该案也获得法院生效判决支持,成为类案处理的典型标杆。陈禹橦还通过院里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为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题授课。在授课现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说“想不到搞法律的检察官,对收购、审计也这么专业”。那一刻,她觉得,专业是检察官最好的名片。
办案,终归要落到具体的“人”
在陈禹橦的职业生涯里,她办理了许多疑难复杂案件。然而,无论案件多复杂,她都会在这些案件中找到核心的“人”。“为什么我们被称为‘人民检察官’,‘人民性’是我们办案的一大特点。案子办到最后,终归是要落到具体的‘人’身上。”陈禹橦说。
平日里,陈禹橦是一个追求高效的人,但她会特意留下时间和案件的被害人面对面交流。她心里清楚,有时候,和被害人见面,也许对定罪量刑本身没有多大影响,但她知道被害人有很多想法要表达,而这是一次难得的可以和检察官倾诉的机会。
除了被害人,陈禹橦也很重视与犯罪嫌疑人的每一次对话。她说:“任何人在被法院判决之前,都要假定他是无罪的,这是每个法律人都曾学习过的道理。我觉得,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接触的时候,要把客观公正义务真正变成行动上的指引。”
为此,陈禹橦在正式提讯犯罪嫌疑人前,会告诉对方:“虽然今天你坐在栏杆那边,我坐在这边,但你要相信我们都是平等的。在法庭判决前,你在我眼里就是一个无罪的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一个案子的办理怎样才能被称为“高质效”?陈禹橦觉得,从个案的角度,要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从类案的角度,能通过办理个案,形成相关规则指引,为类案办理提供参考;最后,办案还要看到个案与整个案件领域、态势的关系,将其放到社会大局中去看待。
因此,陈禹橦常说,新时代检察官要做到“两耳要闻窗外事”,让自己的脉搏与时代同频共振,才能真正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
理论和实践缺一不可
2023年,陈禹橦从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调到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工作。同年,她顺利获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为什么读博?在办案一线工作多年,陈禹橦常常有一些碎片化的思考,她希望通过撰写博士论文,系统性梳理自己的实务心得、提升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真正做到能够用理论更加妥当地解决实务难点痛点问题。
陈禹橦说,只要在办案中积极思考,就能挖掘实务中有研究价值的真问题,而梳理清楚解决问题的思路,文章自然就写出来了。
日复一日的写作,让陈禹橦不断进行着“头脑风暴”。她说,只有多动笔,才能越来越熟练地表达自己的论证逻辑,同时反哺自己的办案能力。现在,陈禹橦在接触了解一个新案件时,可以很快抓到案件的核心脉络,这正是她常年保持思考习惯后的经验积累。
近些年,陈禹橦先后牵头或深度参与北京市检察机关保障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打击治理新型网络传销等多个专项调研活动。因专业能力强,陈禹橦先后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网”首批审核专家,公安部网络安全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好奇心,能克服“职业倦怠”
进检察院的第一天,“师傅”就告诉陈禹橦:“好公诉人都是拿案子‘喂’出来的,关键是你得有‘那股劲儿’。”那时候,陈禹橦还不能定义“那股劲儿”是什么,但现在,她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是对案件事实证据始终如履薄冰的态度,以及对办案质效始终精益求精的追求。
陈禹橦说,很多人会觉得,检察官办案是重复性很强的工作,容易出现职业倦怠,不再那么追求极致了。而她认为,克服职业倦怠最好的方式是保有好奇心。她会对案件涉及的相关经济活动过程感到好奇,也喜欢对社会上发生的热点事件“刨根究底”。她希望自己始终是一个有好奇心的人。
刚入职那年,陈禹橦在单位举办的演讲比赛上说道:“希望10年后的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走得更加坚定。”15年过去了,陈禹橦认为,自己的专业能力、心理成熟度、承压抗压能力和调整心态的能力确实一直在成长,对于从事检察事业的初心也越来越坚定。
12月4日晚,消息传来,陈禹橦等入选“2025年度法治人物”。获得这么多荣誉,会不会怕有一天辜负大家的期待?当被问到这个问题时,陈禹橦毫不犹豫地回答:“不会!”
问及缘由,她说:“我对自己的期待,远比大家对我的期待要高。与其担忧外界的评价,不如把精力用在实际行动中。不辜负大家期待的方式,就是一直变得更好,而我也始终在朝着自己期待的方向坚定地前进,坚定不移地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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