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业”)于2025年12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党建工作、股东权利、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进行系统性优化。修订后的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细化了股东与管理层权责边界,并通过差异化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党建工作专章单列,强化“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本次章程修订的突出亮点之一是专设“党的组织及党建工作”章节,系统规范了公司党委、纪委的设置与职责。根据章程,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也可进入党委,形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章程明确,党委议事采用党委会形式,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其职责涵盖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审议、选人用人把关、思想政治工作等关键领域。同时,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体系,党建工作经费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股东权利与控股股东义务细化,中小投资者保护升级
在股东与股东会章节,修订后的章程进一步细化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依法享有利润分配请求权、股东会参会权、提案权、查阅权等,其中查阅范围明确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会计报告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需书面说明目的)。针对控股股东,章程严格禁止其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明确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强令公司违规担保,或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方式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股东会表决机制方面,章程规定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选举董事时可采用累积投票制,保障中小股东话语权。此外,股东有权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程序合法性提起诉讼,若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章程,可请求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为股东维权提供明确路径。
董事会结构优化,专门委员会提升决策专业性
章程对董事会结构进行优化,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占比超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清晰: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披露、内外部审计工作,聘用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其审议; - 战略与ESG委员会:研究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方案,监督ESG管理相关工作;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人选标准,审核任职资格;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
此外,董事会秘书职责进一步强化,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确保公司治理透明化。
利润分配政策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10%
为保障投资者回报,章程明确“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当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章程设置差异化分红标准: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同时,当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额100%时,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资金需求。
市场解读:治理完善助力长期发展,党建与现代企业制度深度融合
此次章程修订是金种子酒业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党建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结合,既强化了党委在战略决策中的核心作用,又通过细化股东权利、优化董事会结构、明确利润分配政策等,提升了治理规范性与透明度。分析人士指出,清晰的制度安排有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为公司在白酒行业竞争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据公开信息,金种子酒业1998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6.58亿元,主营业务涵盖酒制品生产、进出口代理等,此次章程修订标志着公司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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