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5-100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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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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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4日,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署了《国内贸易融资保证合同》,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公司分别为新亚通在邮储银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1,050万元的融资业务;为武汉亚通、常熟亚通、烟台亚通、济南鲁新、济南亚通、郑州亚通各自在建设银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25-029号、2025-034号和2025-041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亚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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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武汉亚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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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熟亚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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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烟台亚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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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济南鲁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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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济南亚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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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郑州亚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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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一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1,050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支用主合同项下国内贸易融资借款而发生的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邮储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邮储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除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允许公司承担的费用外)。
(二)协议二至协议七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1:亚通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
债务人2:亚通汽车零部件(常熟)有限公司
债务人3: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债务人4: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债务人5:济南亚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债务人6:郑州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各协议皆为债务本金1,100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建设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建设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72,772.94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6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