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美锦能源,证券代码:000723;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1月25日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因公司董事长公务原因无法主持,会议由董事姚俊卿先生受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主持。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情况显示,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646,12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757人,代表股份40,754,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核心议案为《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该议案获得高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类型 | 同意股份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份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份数(股) | 弃权比例 |
|---|---|---|---|---|---|---|
| 总表决情况 | 1,679,840,111 | 99.5829% | 4,154,200 | 0.2463% | 2,881,400 | 0.1708%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33,718,525 | 82.7365% | 4,154,200 | 10.1933% | 2,881,400 | 7.0702% |
从表决数据看,参与表决的股东中,超过99.5%的表决权股份同意该议案;中小股东层面,同意比例亦达82.74%,显示市场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资金用途的广泛认可。
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律师齐春艳、李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指出,美锦能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意味着美锦能源将正式终止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按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至公司流动资金,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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