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票通过舆情管理制度议案
11月25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97,简称“永新光学”)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构建系统化舆情应对体系,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会议召开程序合规 董事出席率100%
公告显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曹其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舆情管理制度聚焦风险防控与投资者保护
据议案内容,《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制定基于《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核心目标包括: -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对各类舆情的研判与应对能力 - 防范舆情事件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 - 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11月24日)起生效,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全票赞成通过
本次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市场分析认为,舆情管理制度的落地将进一步完善永新光学的公司治理体系,为其在复杂市场环境下的风险防控提供制度保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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