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干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在湖北黄石,市县两级检察人员的桌面上,无一例外都摆放着两本手边书——一本“错题集”、一本“例题集”。卷边的书页、密集的折痕、深浅不一的批注,可见其使用频率之高。
“今年4月,我们对阳新县检察院第一季度办结的438件案件开展全覆盖质量评查,发现1370个问题点,此后又对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和西塞山区检察院上半年所办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常见问题‘错题集’、优质案件‘例题集’,为检察官提供实时更新的办案指南,形成正反对照的规范体系。”黄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从一次评查,到一套“办案指南”,黄石市检察机关的实践探索,是湖北省检察管理不断精进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着眼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部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湖北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党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系统布局、贯通推进,寓管理于办案、边办案边管理,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心中有数:直面问题抓管理促业务
今年初,湖北省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关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若干措施(试行)》,摆在第一条的便是“坚持问题导向”。
“一取消三不再”后,怎样避免躺平无为?湖北省检察院建立健全常态化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机制,强化对“三个结构比”的分析运用,及时发现检察业务工作的“症结”并提出改进措施,为高质效办案提供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比如,针对“一取消三不再”后部分业务数据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湖北省检察院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分析,制定《关于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强新时代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部署数字赋能“两项监督”能力提升活动,促进全面依法履职。今年前三季度,该省刑事诉讼监督总体规模未降、办案力度不减,侦查活动违法监督、刑事“挂案”清理、行刑衔接等成效明显。
针对法律监督线索来源分散、管理混乱、移送不规范、办理不及时等问题,湖北省检察院推进法律监督线索库建设,研发法律监督线索管理一体化平台,明确案管部门以统一受理登记为主、备案登记为辅的方式,归口管理线索,强化线索分块收集、分流处置、分级督办、分析研判,压实业务部门自我管理责任,实现线索管理与办理衔接融合。
不久前,广水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部分基层民警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遂通过法律监督线索库将有关线索移送上级检察院进一步侦查,最终经湖北省检察院批准立案并查处3件4人。此外,检察官将相关线索同步移交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看守所加强管理,规范监管秩序。
在准确掌握检察履职办案总体态势和发展趋势后,湖北省检察机关还打出了质效提升“组合拳”——建立基层办案质效观测评估机制;健全办案影响风险研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机制,出台推进实质化监督办案的工作指引;探索建立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当面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制定《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有机统一对“案”的管理、“人”的考核、“院”的评价……
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湖北省检察工作呈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今年以来,共有15个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逐步优化,前三季度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1.3%、22%。
流程可控:建机制提质效促公正
公正和效率都是高质效办案的应有之义。记者走访湖北省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从他们分类构建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的探索中,感受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智慧。
实践中,“执行难”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这一痛点,正是检察管理的着力点。湖北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制定全面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案要点,明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法、超标的查封、虚假诉讼介入执行等五类必须监督的具体情形,推进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的全流程监督。今年前三季度,该省检察机关针对终本执行提出检察建议214件,同比上升38.1%。
针对部分办案人员程序观念不强,超期办案、简案慢办等问题,湖北省检察院制定本级办理案件期限规定,梳理明确135种业务类型法定或规定办案期限,并指导市县两级检察院制定本院办案期限管理规定,引导检察人员强化效率意识。同时,湖北省检察院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办案时长专题监控,制发三期工作提示,推动提速办理。今年前三季度,该省涉市场主体一审公诉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7.4个百分点。
其他各业务条线也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若干措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深入推进醉驾依法治理工作若干措施、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等规范,不断完善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
在湖北省检察院的带动下,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探索也逐步展开:咸宁市检察院选取嘉鱼县检察院作为逮捕起诉案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先行院,系统梳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法条,再根据基层办案实践优化完善,形成一套实操性强、针对性高的规范体系,为检察办案人员厘清办案流程、规范程序手续、撰写文书及出庭履职提供了指引。自今年4月建立并运用规范体系以来,咸宁市检察机关共指导办案298件,整体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
以评促优: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首先从本级机关着手,采取“以下评上”和“随机双盲”模式,对2024年度办结的案件开展质量检查与评查,并对优质案件和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展评和讲评。
“虽然本部门有一件案件被评为优质案件,但其他案件在文书制作和使用方面也反映出不少问题。”收到评查结果通知书后,湖北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立即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剖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案件管理部门。
针对案管部门核查发现的个别醉驾案件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湖北省检察院开展专项评查700件,发现4件案件存在降格处理问题,经司法责任认定,追责问责25人次,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深入推进醉驾依法治理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动规范类案办理。
湖北省检察院“打样”之后,随即指导15个市级院随机抽选23个基层检察院办结的7517件案件开展“解剖麻雀”式评查,结合分析“三个结构比”变化趋势,开展办案质效面对面评议活动,精准指导基层业务改进提升。
南漳县检察院通过专项评查,发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轻罪案件中对社会危险性证据调取不足、标准把握不一致,通过检警会商形成会议纪要,统一执法尺度。会商以来,南漳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轻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2%,轻罪案件诉前羁押人数同比下降18.7%。
为全面推进“每案必检”,湖北省检察院强化数智赋能,今年5月正式推出全省统一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对“四大检察”实现程序性检查全覆盖,对11个常见、多发罪名案件实现全要素智能比对,实体智查覆盖近8成刑事案件。系统上线以来,已对2024年以来办理的28万余件案件开展智能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提示整改。
案件质量评查与追责惩戒贯通衔接,才能形成管理闭环。据介绍,2024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向检务督察部门移送不合格、严重瑕疵案件78件,已启动追责问责88人次,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带电长牙”。
日前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在部署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时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新的部署。“加强检察管理要跟着问题走,奔着效果去。”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表示,该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按照最高检党组的新要求、新部署,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持续深化机制建设和管理实践,为加快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湖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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