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检察院邀请自治州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就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护情况进行“回头看”。
“以前,这里环境脏乱,纪念碑周边设施也多处破损。现在好了,损坏的地方得到修复加固,台阶、绿化等附属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还新建了无障碍坡道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检察院邀请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代表就该县烈士陵园保护情况进行“回头看”时,自治州人大代表张晓萍欣喜地说。
吉木萨尔县烈士陵园位于县城南约5公里,陵园内安葬革命烈士5名。2021年12月,陵园被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2024年7月,相关部门划定了陵园的保护范围。陵园作为吉木萨尔县各族群众缅怀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场所。
今年1月,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自治州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吉木萨尔县烈士陵园存在的环境杂乱及管护缺失等问题加强治理”的建议。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将该线索交由吉木萨尔县检察院办理。
收到该线索后,吉木萨尔县检察院迅速组织检察干警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发现烈士陵园停车场及道路损坏严重,瞻仰广场破损,纪念碑部分石材开裂、损坏等,破坏了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
为推动烈士陵园保护工作,今年2月18日,吉木萨尔县检察院与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磋商,并于3月10日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对烈士陵园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修缮有关纪念设施,维护烈士陵园庄严肃穆、干净整洁的环境。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迅速向该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并申报了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该县政府批准拨付专项资金200余万元,用于改造翻新纪念广场、新建业务用房与停车场,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修缮,并进一步完善烈士陵园的日常管护机制。
日前,烈士陵园相关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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