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芯原股份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此前,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调整的原因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根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31人调整为830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表示,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在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不违反相关规定;截至首次授予日,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违反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