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黄火群因涉及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且该停泊行为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安全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平潭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已完成公示流程,相关违法事实认定清晰,处罚内容已正式生效,将对当事人的海事作业相关经营活动合规性约束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黄火群 |
| 违法案由 | 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6200001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607*******323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平潭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黄火群,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62000012-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607*******3232,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九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平潭海事局。本次公示也进一步明确了海事监管领域对船舶停泊安全的合规要求,提醒相关海事活动参与主体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防范各类通航安全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黄火群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黄火群,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启东市近海镇向阳镇。
事件点评
本次平潭海事局对相关行政相对人作出3.8万元罚款的处罚,系针对船舶违规停泊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两部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律作出,将督促涉事主体全面排查停泊作业环节的安全漏洞,强化海上作业合规意识,规避同类安全风险,维护辖区海上通航与作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