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022,证券简称:宁波远洋)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本次调整源于公司此前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登记工作。
根据公告披露,公司此前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5号),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合计145,403,704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全部登记手续,公司也已取得对应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随着新增股份落地,公司总股本规模出现明显扩容:总股数从原先的1,308,633,334股增长至1,454,037,038股,对应注册资本也从130,863.3334万元调整为145,403.7038万元。
结合本次注册资本与总股本的变动,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已发行股份数的对应条款作出同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863.3334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403.7038 万元。 |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30,863.333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45,403.7038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
据了解,除上述两项条款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完整章程文本已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对外披露。本次变更事项已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预先授权,无需再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宁波远洋将推进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及营业执照换发等相关流程,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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