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年,词学大家谭献在《复堂词录·自叙》中写道:“侧出其言,旁通其情,触类以感,充类以尽。甚且作者之用心未必然,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这个道理,并非他的独创。此前丁绍仪《听秋声馆词话》中也写过类似的表述:“作者不宜如此,读者不可不如此体会。”丁绍仪的论断稍有犹豫,而谭献直接用“未必然”“何必不然”的追问,将理论张力拉满,还用一个“甚且”把文学阐释的自主性推到新高度——对作品而言,作者意图虽然不一定如此,但读者何尝不能按自己的心志来理解?
词学家谭献像 资料图片谭献先用16字描述阅读的详细过程,然后得出一个颇为大胆的结论,看上去颇为读者的权力张目。只看文字,与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读者理论或文学接受理论异曲同工。但细究起来,两者并不是简单的殊途同归。如果说,现代读者理论是把艺术视为创作和阐释相结合的文化活动,力图描述标准读者阐释行为的共同规律和其在文艺活动中的功能,那么谭献的命题是为了“争夺”经典的阐释权而发声。这需要放在中国文学批评语境中才能看得更清楚。
谭献所著《复堂类集》 资料图片从文学理论的角度出发,谭献的这番论断是他为词体文学地位辩护的重要支点。词至北宋达到艺术的巅峰,至清已经是完全成熟。但在文体地位上看,词不如诗。谭献的辩护,却不完全以词的艺术价值为出发点。
《复堂词录·自叙》中,谭献明确提出要使“向之未有得于诗者”,能够“有得于词”,即通过更加充分地阐发词中意旨,以弘扬词体之功。学者多有考证,谭献受章学诚思想影响甚深。承其“六经皆史”之说,进一步发挥出“诗者,古之所以为史”的论断,史与诗同为文化之原典。而如果词能够阐发出“未有得于诗”的意义,那么词就具有与诗同样的功能,词与诗可互补,可以认定词是“变雅”,是承袭《诗经》传统的“直系血脉”,同样承袭《诗经》比兴寄托的诗教作用,具有与诗同样的文体地位。
但这个论证中有一个问题要解决,那就是词较之于诗,更缠绵抒情,意旨更幽隐,创作也似乎更“私人化”,在比兴讽喻功能的发掘上,确实不如诗之阐释来得容易。所以,谭献主张“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正是为了争取对词作文本的阐释权。只有阐释出“比兴寄托”的风雅传统,词体才能跻身经典之列。
从这个思路看,谭献用这个命题为张惠言辩护也就很好理解了。作为常州词派代表人物的张惠言,提出词中亦有“比兴寄托”,可以说是谭献词学理论的直接来源。张惠言曾引用鲖阳居士从苏轼的《卜算子》中解读出的政治寓意,“缺月,刺明微也;漏断,暗时也;幽人,不得志也”。今天看,确有过度阐释之弊,而谭献用“读者何必不然”理论进行辩护。扼要而言,谭献的思路仍然依循“从变从义”的经学阐释模式。
谭献编选《箧中词》 资料图片……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人始终是文化活动中感受、认知与实践的主体。谭献所主张的读者“何必不然”,正是对这种主体性的肯定。这也可以作为我们当下文化实践的一个思考锚点。
(作者:冯大建,系南开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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