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发布董事会公告,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能化金昌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事项,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潜在风险及配套填补措施作出正式说明,以落实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监管要求。
根据公司披露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指标均出现正向变动,具体数据如下:
| 报告期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动率 |
|---|---|---|---|---|
| 2026年1-3月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523.20 | 9691.37 | 48.57% |
| 2026年1-3月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2 | 100.00% |
| 2025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1125.19 | -18807.92 | 10.97% |
| 2025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3 | 25.00% |
公司同时提示风险,尽管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预计将有所增加,每股收益预计将有所增厚,但如果未来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仍可能较交易前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可能性。
为防范即期回报未来被摊薄的风险、提升未来回报能力,甘肃能化表示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成本管控,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落实各项提升每股收益的相关措施,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目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分别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专项承诺函,明确了相关约束与责任: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若违反相关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同时将根据后续监管新规及时补充完善承诺内容。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严格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职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将推动薪酬制度、未来拟推出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本次重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同步适配后续监管的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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