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智联(300078.SZ):公司收到起诉书
创始人
2026-09-02 17:53:28
0

格隆汇9月2日丨思创智联(300078.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本案被告单位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为章笠中(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薛起玮(时任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剑伟(时任公司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彭军(时任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凛(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孙新军(时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汪骏(时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本案由杭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章笠中、薛起玮、王剑伟、彭军、王凛、孙新军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告人汪骏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向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相关事实,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公开发行债券,数额巨大,被告人章笠中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薛起玮、王剑伟、彭军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章笠中、薛起玮、王剑伟、彭军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应当以欺诈发行证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单位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向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章笠中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薛起玮、王剑伟、彭军、王凛、孙新军、汪骏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七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章笠中、薛起玮、王剑伟、彭军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章笠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薛起玮、王剑伟、彭军、王凛、孙新军、汪骏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