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一起诈骗案件缓刑
创始人
2026-09-01 05:10:42
0

  本报讯 (通讯员 吴婷)缓刑不是“免罚金牌”,社区矫正更不是“纸上服刑”。近日,耀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办结一起撤销缓刑案件,对一名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严重违反监管规定、长期脱管失联的诈骗案罪犯,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以刚性司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被告人张三(化名)曾在任职期间,以承揽工程项目需要资金疏通关系为借口,虚构事实,先后骗取被害人李四(化名)共计14万元。李四发现上当受骗后,随即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2026年1月,耀州区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生效后,张三进入社区矫正,开启两年缓刑考验期。本应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在社区接受教育改造,但是张三却心存侥幸,漠视法律权威,拒不配合矫正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过程当中,张三出现报到及日常管理严重失序,定位监管多次违规,拒不参加规定的教育学习与公益劳动,完全不履行定期报告义务,后期直接处于失联脱管状态。面对监管部门的提醒教育,张三仍然没有幡然醒悟,持续脱离监管,已经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相关规定。

  2026年4月,司法机关向耀州区法院提交《撤销缓刑建议书》,建议对张三撤销缓刑。收到撤销缓刑建议书后,承办法官认真审阅全部卷宗材料,逐一核对社区矫正机构提交的谈话记录、定位核查记录、查找情况说明等全套证据,确认罪犯张三在缓刑考验期内,多次、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且已经处于脱管状态,情节确属严重,符合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遂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对罪犯张三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