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超市预包装食品拆封分装售卖的经营行为发布规范解读,明确此类零售行为的监管界定、安全风险、经营红线及履职要求,进一步规范商超食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购物安全。
据了解,当前各大超市普遍存在将大包装的干果、糖果等预包装食品拆封、分装为小份售卖的经营模式,因选购灵活、性价比高,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长期以来,该经营模式的合规性、监管标准等问题,一直困扰着经营者与消费者。对此,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系统性权威解读,厘清经营边界。
监管部门明确,零售环节中超市对正规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包、分装售卖,不属于生产领域食品分装范畴,无须办理生产许可证,不构成违规擅自分装行为。但食品一经拆封,无论是否重新封装,均属于拆零销售,不再归类为预包装食品,统一按照散装食品标准监管。
执法人员介绍,原厂密封预包装食品具备完善的安全保障,而拆零分装环节会让食品直接接触空气、器具及卖场环境。若分装操作不规范、储存条件不达标、密封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食品受潮、变质等问题,大幅提升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合规经营、严控风险是分装售卖的核心要求。
此次解读重点划定经营红线,明确分装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刚性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超市销售的分装食品,必须在容器或外包装上完整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法定信息,仅标注品名、售价等简易信息,属于标签不规范的违法行为,缺项漏项、虚假标注均不符合经营标准。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商超经营者全面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分装前严格核验食品资质,杜绝不合格、过期、“三无”产品;保持分装环境、操作工具洁净,落实防尘、防潮、防污染举措;保证标签信息真实完整,常态化排查食品保质期,及时下架处置过期、变质食品,全方位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分装零食、干货时,应优先选择标签完整、标注清晰、售卖环境整洁的商品,如发现分装食品信息缺失、标签模糊、疑似变质过期等问题,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反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