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科文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人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李科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24*******1118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4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李科文,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4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4*******1118,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科文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李科文,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乡宏福路。
事件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对涉事船员李科文作出的2900元行政处罚,属于针对个人航行履职违规的个案处置,未涉及关联航运企业主体。该处罚严格依照现行船员管理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警示航运从业者需严格落实开航前适航、适任及配员值班要求,也为相关航运企业强化船员合规履职培训、规避航行安全风险提供了明确的合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