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科文因未保障船舶适航配员值班被梧州海事局罚款2900元 海事监管压实船舶航行安全责任
创始人
2026-08-30 10:13:51
0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科文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人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李科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524*******1118
违法案由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43-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30
作出处罚机关梧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李科文,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4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4*******1118,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科文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李科文,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乡宏福路。


事件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对涉事船员李科文作出的2900元行政处罚,属于针对个人航行履职违规的个案处置,未涉及关联航运企业主体。该处罚严格依照现行船员管理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警示航运从业者需严格落实开航前适航、适任及配员值班要求,也为相关航运企业强化船员合规履职培训、规避航行安全风险提供了明确的合规参照。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